项目概况 ******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803-SCZD-C2025-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SCZD-C2025-0015
项目名称:******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淮安******法院2025年6月12日-2026年6月11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包含一日二次用餐的供应,所有食材(主副食材、米面油、配料、调味料)、辅料及易耗品,必要的税收等。
外包服务主要提供伙食供应,保证甲方干警每餐食量,定期变换食谱,同时负责厨房范围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及管理工作并承担一日二餐的所有主材采购及辅料采购(包工包料)。要做丰富的餐食,对饭菜要求保质、保量,早餐做到营养卫生,中餐做到“六菜一汤”,包含两个大荤、两个小荤菜、两素、一汤。打饭回家的干警为三菜(两荤一素)一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项目驻场负责人的常住地必须在淮安市区。(提供项目驻场负责人常住地在淮安市区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必须连续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提供3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区淮安区不见面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法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
联系人:李吉娣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吉娣
电话:******